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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习题,答案 民法典知识 | 时间:2025-11-04 23:51 | 人浏览

【答案】《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中,如于( )上为第三人设有用益权或质权,则在该用益权人或质权人利益所要求之限度内,有关债权不受混同影响而继续存在。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中,如于( )上为第三人设有用益权或质权,则在该用益权人或质权人利益所要求之限度内,有关债权不受混同影响而继续存在。
A .民权 B.质权 C.益权 D.债权


标准答案: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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