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人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客体,而物则是部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的特殊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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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事务都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规范下,由各地区组织实施并负责管理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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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保险型模式的宗旨是最充分地满足无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其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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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包括社会保障专门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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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属于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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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智利强制储蓄型制度只由雇主缴费而劳动者个人不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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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以完全积累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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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社会保障基金给付的标准需要随物价的变动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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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社会保障项目众多,待遇标准也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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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是由政府部门承担着最主要的社会保障管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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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社会保障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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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的使用属于全国社会基金理事会的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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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的总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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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社会保障基金实质上是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消费性社会后备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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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只有通过法制化,才能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有序地运行。这是社会保障法制化内在价值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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