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佳威手表厂,系一般纳税人,生产系列手表。 该企业2009年4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设在异地各分公司主要承接总部的产品进行销售和推广。佳威手表厂向各个分公司发货,只开出发货单。发往上海分公司陀飞轮游龙戏凤钻表30只,每只表单位价款不含税98万元;发往武汉分公司珐琅掐丝彩绘手表20只,单位价款不含税2.8万元。发往全国其他区域分公司机械表共18899只,单位价款不含税为1580元; (2)为某运动会定制手表共1000只,每只不含税单价3.88万元,已经全部在开幕式前发给运动会组织者; (3)为某国内名表做贴牌生产,共生产800只,该厂为加工此批货物,耗用材料人工等成本为2800元,每只向委托方收取不含税价3800元。该表被收回后,全部以每只含税6580元发给某营销公司用于客户赠送; (4)本期研发高档产品,共试生产新型号手表20只,每只成本为7800元。没有同类市场价格,本期全部用于推广宣传,赠送给各个宣传策划公司; (5)在厂部所在地区设立5家门市部,某特定型号手表发货价格每只5000元,门市部对外销售的价格为每只零售价格12000元,本期共给门市发货35只,门市部对外销售21只; (6)将自产高档手表和尊贵红酒组成套装,每套零售价28000元,销给某五星级酒店280套,全部收到货款并开具普通发票; (7)本期外购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价税合计8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安装时,又另外购进两台计算机和打印机,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28万元; (8)本期由于管理不善,购进钢材中,有5张钢板,发生锈蚀和弯曲,成本为5.89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0.8万元),单位将其用于仓库建设中; (9)向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一辆小轿车作自用,支付含增值税价款234000元,代收的保险费2500元,送车费700元,上牌费1800元,均由某汽车贸易公司开具专用发票; 当期其他购进业务的发票情况汇总如下:本期购进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80张,注明价款合计560万元;运费发票288张,注明运费金额合计389万元。生产用天燃气增值税专用发票25张,注明价款128万元;电力增值税专用发票12张,注明价款合计158万元,自来水公司专用发票12张,注明水费价款58万元。 (本期期初留抵税额为258万元,手表的消费税税率为20%,成本利润率为20%,上述分公司均依法办理了一般纳税人登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当月贴牌业务应纳增值税销项税; (2)计算企业当月试生产新型号手表赠送业务的消费税额; (3)计算企业当月购进税控系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企业当月实际可以抵扣进项税合计; (5)计算企业当月向税务机关应纳增值税合计; (6)计算企业当月向税务机关应纳消费税合计。
【答案】(1)计算企业当月贴牌业务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800×3800÷10000×17%=51.68(万元) (2)计算企业当月试生产新型号手表赠送业务的消费税额: 组价=7800×(1+20%)÷(1-20%)=11700元大于10000元,所以,应该依法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1700×20×20%÷10000=4.68(万元) (3)计算企业当月购进税控系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税控系统的进项税=8÷1.17×17%+4.28×17%=1.89(万元) (4)计算企业当月实际可以抵扣进项税合计: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数据,本期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进项税合计 =(560+158)×17%+389×7%+128×13%+58×6%=169.41(万元) 根据业务7:税控系统和通用设备的进项税=1.89(万元) 根据业务8:本期损失转出进项税 =(5.89-0.8)×17%+0.8÷(1-7%)×7%=0.93(万元) 本期实际抵扣进项税=169.41+1.89-0.93=170.37(万元) (5)计算企业当月向税务机关应纳增值税合计: 业务1,销项税=(30×98+20×2.8+18899×1580÷10000)×17%=1016.95(万元) 业务2,销项税=1000×3.88×17%=659.6(万元) 业务4,销项税=11700×20×17%÷10000=3.98(万元) 业务5,销项税=21×12000÷1.17×17%÷10000=3.66(万元) 业务6,销项税=28000÷1.17×280÷10000×17%=113.91(万元) 综上,本期应纳增值税 =(1016.95+659.60+51.68+3.98+3.66+113.91)-170.37-258 =1421.41(万元) (6)计算企业当月向税务机关应纳消费税合计: 业务1,消费税=(30×98+20×2.8)×20%=599.2(万元) 业务2,消费税=1000×3.88×20%=776(万元) 业务5,消费税=21×12000÷1.17×20%÷10000=4.31(万元) 业务6,消费税=28000÷1.17×280÷10000×20%=134.02(万元) 本期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599.2+776+4.68+4.31+134.02=1518.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