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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时间:2025-11-04 20:45

发布时间:2025-10-24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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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A.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B.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销项项构成比例×60% C.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40% D.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50%

答案有错

上一篇:2019年2月2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其中“重点群体”具体包括:

下一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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