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老体弱的张老汉有三个女儿,均已出嫁,小儿子在外务工,儿媳兰丽丽带着五岁多的孙子张辉在家里做些零活。2013年12月2日,儿子因工伤死亡,单位给了20万元赔偿金。围绕儿子赔偿金的问题,家人发生了争执。
儿媳兰丽丽:丈夫死了,儿子还小,赔偿金应该全部归我继承,你们谁也得不到!
三个女儿:我们与弟弟是亲姐弟,如今弟弟没了,他的赔偿金也该有我们一份。
张老汉:赔偿金都没你们的份!我是爸爸,儿媳肯定会再嫁人,20万元赔偿金该由我来继承,用来养老。
一家人争执不下,互不相让,他们只好对簿公堂……
家人为遗产互不相让,斤斤计较,以至于对簿公堂,致使亲情丧失。
(1)你认为该如何分配遗产?
(2)你对他们有哪些建议??
【答案】(1)
①20万元赔偿金中的10万元属于其妻兰丽丽的个人合法财产,另10万元属于死者的遗产。②按照继承法规定,兰丽丽、张辉、张老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张老汉的三个女儿是死者的姐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这里无权继承遗产。③根据遗产的分配原则,年老体弱的张老汉与未成年的孙子张辉在分配遗产时理当多分一些,兰丽丽应适当少分一些。
(2)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是幸福的港湾,我们要创建和谐的家庭。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本着注重情义、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解析】本题当中儿子意外死亡,没有遗嘱,所以采取的应该是法定继承的方式。20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其中10万元属于兰丽丽。剩下的10万元是张辉的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作为遗产由兰丽丽、张辉、张老汉共同继承。张老汉的三个女儿是死者的姐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这里无权继承遗产。那么,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本着注重情义、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有了和谐的家庭,才能有和谐的社会。